二 晋城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历程简要回顾
改革开放以来,晋城市市属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全国、全省一样,始终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不断深入推进,走过了艰难的历程。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扩大经营自主权阶段(1978年—1992年)。这一阶段从改革开放初期起,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召开,大体15年左右。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1986
年12月,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1992年7月,国务院又颁发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这一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主要是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让国有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
晋城市市属国有企业的改革随着市管县体制改革,也在积极向前推进。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扩权让利、“两权”分离、承包经营等一系列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意见、办法。市属国有企业先后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承包经营责任制;丝绸行业探索组建集团公司;市属国有商业零售企业实行“柜组联销承包”和“资产承包”形式的“大包干”责任制。这一阶段,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处于探索阶段。通过企业扩权、政府放权,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措施,打破了改革前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计划统一下达,物资统一调配,产品统购统销,就业统包统揽,盈亏都有国家负责,企业没有经营自主权的束缚。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了经济效益。国有企业由政府的附属物逐步变成比较独立的经济实体,为后来完全进入市场奠定了基础。但由于改革没有触及产权,治标没治本,承包制暴露出如企业短期行为等弊端,企业仍然没有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彻底解放出来。
第二阶段:产权制度改革,结构调整阶段(1993年—2002年)。这一阶段从十四届三中全会召开到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大约10年时间。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一般小型国有企业可以实行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可以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也可以出售给集团和个人。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了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的任务。1999年9月,十五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着力解决国有经济分布过宽,整体素质不高,资源配置不尽合理的问题。
这一阶段,晋城市市属国有企业的改革迈出了较大的步伐。特别是十五大之后,市委、市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
“抓大放小”,“有所为,有所不为”,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全力推进国企改革。1997年组建兰花集团并成功上市;后来,丝麻企业组建丝麻集团、物资企业组建物产集团;兰花集团、天泽集团分别兼并市气门厂、市酿造厂、市太行印刷机械厂等劣势企业;市汽车配件厂,市水泥厂、市新区综合批发公司、市糖酒公司、市蔬菜公司等一批小型国有企业,通过改制退出了国有经济序列;晋城酒厂等困难企业通过规范破产,退出了市场;还有不少国有商贸企业实行了股份合作制。但这一阶段的后期,由于一些市直主管部门,忙于自身的机构改革,市属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受到一定影响,改革的力度、深度、广度远没有达到要求,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改革目标没有完全实现,有的甚至走了过场,形成不少历史欠账。据原晋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国有资产统计资料》和晋城市财政局《国有非金融类企业财务分析报告》资料,2001年与1997年相比,市属国有企业户数仅减少了7户;而资产总额却增长了70%,国有资产总量增加了95%。
第三阶段: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阶段(2003年—2012年),这个阶段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至党的十八大召开。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2003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全国人大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这一阶段的国企改革目标主要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国有企业改制,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实现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十六大以后,晋城市国有企业的改革进入新的阶段。2005年11月,成立了晋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由于上一轮改革的历史欠账,2005年9月,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的意见》,决定用两年时间完成全市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乡村集体企业的改组、改制工作。提出围绕一个目标(现代企业制度),突破两个重点(“双置换”、资源有偿使用),实现三个转变(产权转变、职工身份转变、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思路。2006年8月、11月、12月市政府连续出台《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文件》,旨在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做强做大一批,转制搞活一批,关闭破产一批,达到调整国有经济结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改革目标。这一阶段,市属国有企业的改革主要是完成十五大以来国有企业在产权制度改革阶段尚未完成的改制任务。市属晋城钢铁厂、阳城缫丝厂、端氏缫丝厂、唐安缫丝厂、高平丝织厂、晋东南印刷厂、晋城市淀粉厂等一批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突破,但由于错过十五大之后国企改革的最佳时机,这一轮改革推进得非常艰难,改革的进展速度大大超过预期,直至目前为止,已经展开的13户改制企业,仍有部分还没有完全结束。2009年以后,由于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等诸多原因,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缓慢,以致2005年市政府提出用两年时间完成市属35户国有企业改制的目标至今没有完全实现。
回顾晋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历程,可以用这样几句话概括:第一阶段基本属于探索阶段,无论是厂长(经理)负责制,还是承包经营责任制,都没有触及企业产权这一根本问题;第二阶段产权制度改革虽然找到了解决国有企业根本问题的办法,改革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思想不够解放,机遇意识较差,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不彻底;第三阶段,我们意识到了问题,想彻底改,但由于失去改革的最佳时机,改革难度加大,虽经不懈努力,又解决了一些问题,但仍有不少矛盾和问题至今没有彻底解决。有学者将中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归纳为三个五年,第一个五年是1993至1997年,主要是县级以下的国有企业基本都卖掉了;第二个五年是1998至2002年,主要是县级以上的中型国有企业减员增效、兼并重组;第三个五年是2003年之后,主要是大型央企上市。相比之下,我们晋城正好“慢半拍”,第一个五年,我们多数企业还在搞承包经营,第二个五年,我们才做别人第一个五年做的事情,而且只做了一部分;第三个五年,全国绝大多数地方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已经基本结束了,我们晋城还在搞企业改制、身份置换、兼并重组这些别人第二个五年,甚至第一个五年就已经做了的事情。由于贻误了改革最佳时机,使改革成本加大,且中途又停了下来,造成了目前这种被动局面。正如俗话说,“一步没跟上,步步赶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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