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对晋城市市属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反思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十五大以后,经过不断的努力,晋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很大进展,政企关系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国有企业不再是政府的附属物,而是市场的主体。企业有了活力、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规模不断扩大,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但也确有许多值得反思的地方。
(一)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力度远远不够
十五大之后,在中央“抓大放小”、“有进有退”战略方针指导下,经过十几年的不懈努力,市属国有企业绝大多数进行了公司制改造,企业的所有制性质、产权结构以及国有经济在全市经济总量中的比重都发生了较大变化。通过改制、兼并、出售、破产等方式。一批中小国有企业退出了国有经济领域,一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国有企业退出了市场。还有不少企业采取国有控股、参股等形式进行了公司制改造,市属国有企业户数有所减少,国有经济在全市经济总量中的比重有所降低。但与全国相比、与先进地区相比,晋城市市级层面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比较模糊,思路不够清晰,工作力度远远不够,效果不太明显。有一组数据足以说明问题。据《晋城统计年鉴》资料,2006年全市国有控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66.18%,而《中国统计年鉴》资料显示,2006年全国国有部门的工业总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9.7%。从就业人数上看,2006年晋城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就业人数是全市城镇就业人数的56.15%,而全国国有部门就业人口是全国城市就业人口的22.7%。再看国有企业数量,全国的国有企业由改革开放初期的8万多家到2006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仅有2.5万家,减少三分之二;而我们晋城1985年建市初,全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118户(市属16户),到2013年全市国有控股规模工业企业119户(市属21户),不但没有减少,而且还有增加。从国有企业职工数量上看,全国国有企业职工由改革开放初的6000万人,减少到2006年的2600万人,减少57%;而晋城建市初全民所有制工业职工6.7万人(市属1.6万人),到2013年,全市国有控股规模工业从业人员13.5万人(市属2.7万人),增加一倍。从行业分布上看,按新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现有的市属国有企业所从事行业涉及国民经济20个门类中的14个,95个大类中的46个。我们还可以再看一组横向对比数据,2013年晋城市与全国、全省及部分地市国有控股规模工业基本情况分别占全部规模工业的比重。从户数上看,全国5.16%(全国数字为国有和国有控股);山西19.2%;晋城47.41%;长治24.58%;朔州27.24%;阳泉23.17%;河南平顶山11%;三门峡8.47%。从资产总额上看,全国40.29%;山西62.47%;晋城79.33%;长治60.74%、朔州76.01%;阳泉81.51%;河南平顶山50.19%;三门峡47.06%。无论从哪方面看,晋城国有经济的比重都比较大。毋庸讳言,党的十五大提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着力解决国有经济分布过宽,整体素质不高,资源配置不尽合理的问题在我们晋城落实得不尽如人意。
(二)企业改制不彻底,“夹生饭”较多
一是假改革。上世纪80年代以前成立的老国营企业,虽然大部分已经改制为公司制企业,但有不少实际是“翻牌公司”,没有真正触动产权。目前,市属不少企业虽然名称叫××公司,实际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制企业,按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仍然列为国有企业或全民所有制企业。市经信(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资料显示,2011年度,全市297户登记企业中,公司制企业仅有71户,仅占23.9%。二是不彻底。有的虽然触动了产权,但股权结构设置不科学,国有股仍然占据控制地位,有的根本就不应该保留国有股。三是民营资本进入少。虽然是股权多元化,但多是企业内部职工入股,或者国有企业之间的联营,致使现存的市属企业,国有资本仍分布在一般性竞争行业。这些企业由于国有股占大头,企业仍然认为自己是国有的,职工仍然认为自己是国有企业的职工,导致企业内部难以形成充满活力,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机制,市场竞争力不强,经济效益不佳。一些企业虽已完成改制,但不久又陷入困境。据统计,市属21户已经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老国有企业,2013年只有5户微利,合计利润446万元;16户亏损,亏损总额1795万元。由于改制不彻底,致使企业冗员,生产效率低等问题突出,不能按现代企业制度办事,政企关系模糊,政府仍在承担无限责任。比如,一些企业出现少数在岗职工负担多数下岗职工社会基本保险的现象,还有一些企业出现缴纳职工社会基本保险“两本账”。职工实际收入低,缴纳社保金基数高。如绿洲公司2012年实际人均工资1250元/月,全省社会平均工资3352元/月,全市社会平均工资4058元/月,该公司不达社会平均工资的缴费人数1293人,按规定,养老保险按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的60%,工伤、医疗、生育保险按全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计缴,该公司2012年为职工缴纳社保金超过职工实际收入计缴数近400万元。还有一些特困企业,由于欠缴职工的社会基本保险,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而办不了退休,领不到退休金,无奈之下,政府只好承担无限责任,替企业补缴职工社会基本保险。
(三)少数优势企业发展势头强劲,多数小型企业仍在困境中徘徊
目前,市属国有企业只有少数大型企业发展势头强劲,这些企业主要集中在煤炭、煤化工及少数垄断性行业。如兰花集团,2013年末,职工人数、资产总额、年销售收入、利润总额、上缴税费分别占市属国有企业的63.9%、68.7%、60.3%、74.6%、85.3
%。尽管如此,兰花集团所拥有的资源与其对全市经济社会的贡献,离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除兰花、天泽这样极少数优势企业外,其余绝大多数是小微企业,主要集中在服务行业。这些企业尽管也改过制,但半数以上经营状况不佳,有的关门停业,职工自谋生路;有的靠出租原有的生产经营场地,勉强维持。据2013年企业财务年报,95户市属国有企业中,有51户出现亏损,涉及职工8000多人,还有13
户企业年销售收入为零。总体上看,目前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状况好的约占20 %;勉强维持生存的约占60%;关门停业、名存实亡的约占20
%。
(四)国企改革有“利益固化”和“回潮”倾向
国有企业改革使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财政预算不再安排用于补充国有企业资本金性质的支出,也不再安排资金来弥补企业的经营性亏损;银行也不再为困难企业“输血”;国有企业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出资人职能初步分开,企业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得到尊重。但从近几年情况看,国有企业的改革有“利益固化”和“回潮”倾向。一些提供公益性产品或服务的垄断性行业,存在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问题。这类企业缺少市场化运营机制,仍在吃财政的“大锅饭”。据统计,2013年市属6
户市政公共服务性企业全部亏损,当年亏损总额达7246万元。一些政府职能部门仍在投资开办本应走向市场的生产技术类或商务服务类国有企业。目前市直仍有18个政府职能部门管理或受委托监管国有企业。“十一五”期间,政府对企业的财政性投资一度有回潮的现象。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摇摆不定,政企分开难以形成,监管方法有待改革。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力度不够,国有资本收益率不高。
(五)市属国有企业遗留问题较多,社会矛盾突出
由于市属国有企业每一轮改革时间跨度长,加上一些企业改制不彻底,形成许多遗留问题。这些企业经营效益不好,困难职工多,各种利益矛盾交织在一起,产生多种诉求,群体性上访时有发生,社会矛盾突出。主要问题:有的是企业长期关门停业,职工下岗,没有收入来源,生活困难,要求政府救助;有的因为企业欠缴社会基本保险,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而领不到退休金;有的是职工社会基本保险接续问题;有的是要求再就业问题;有的是因为企业改制,职工身份转换补偿金标准问题;有的是企业办社会职能脱钩引发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有的是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有的是工作不到位造成的,都必须通过改革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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