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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成果】晋城民营经济发展30年

2015-07-14

姬志芳  


  [内容提要] 本文通过回顾晋城建市30年来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历程,认为建市30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晋城民营经济逐步增强活力,不断发展壮大,在调整中发展,在发展中调整,发展质量不断提升,不仅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和作用愈益凸显,而且为今后的发展提供了有益启示:未来晋城富民强市必须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鼓励创业创新是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着力加强培育优秀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是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政府要为晋城民营经济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和优良的服务。

  [作者简介] 姬志芳,晋城市产业发展促进会副会长。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晋城建市30年来,伴着改革的脚步,晋城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在调整中发展,在发展中调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至今在全市经济总量中占据半壁江山,不仅对全市经济增长、财政增收、社会稳定的作用愈益凸显,而且也为晋城经济今后的发展提供了有益启示。


一 建市30年来,晋城民营经济随着改革的深入,逐步增强活力,不断发展壮大

  建市30年来,随着改革不断深入,我国经济体制逐步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党在各个时期对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不断放宽、管制不断放松,人们的思想不断解放、认识不断提高、观念不断改变,使得晋城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和壮大,从原来“自发兴起、拾遗补缺”发展到党的十五大提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整个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回顾晋城民营经济30年的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引导保护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乡村企业异军突起阶段(1985年—1991年)。1985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山西省原晋东南地区撤区建市,实行市管县体制,新建的晋城市从而诞生。当时还是计划经济,资源的配置全都由国家掌握,企业的布局、定性、资源的分配全是由国家计划统筹,个体经济寥寥无几。到1985年底,个体经济只占到全市经济总量的2.9%,全市个体户仅有20100户,这些经营者大都来自受益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了温饱后的农民,开始从事非农产业。个体户在农村逐步自发兴起,标志着民营经济开始以一种合法的方式在农村渐次展开、逐步发展壮大。与此同时,城市的中小国营、集体企业民营化进程也随着放权让利、承包制、利改税、股份制等改革措施逐步展开。但由于当时晋城处于建市初期,国有企业改制步伐较慢,而个体户又没有固定的交易市场和经营场所,绝大多数属于摆地摊、推小车、担箩筐、占马路等形式的 “马路市场”,秩序相当混乱。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私营企业也是公有制经济必要和有益的补充”。1988年4月,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的条文,确立了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和经济地位。同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工商部门开始对私营企业进行登记。由于刚起步,1988年,全市私营企业仅登记了46户,户均从业人员不到10人,注册资本只有4.5万元。同年,个体户发展到24203户,比1985年增长20%,户均注册资本提高了1200元。

  由于当时国家对民营经济的发展目标尚不明确,各级干部在思想认识上还有顾虑,在工作中不敢大胆地给予引导和扶持,一方面对原有的个体经营者加以支持和保护,积极鼓励农民进城兴办非农产业;另一方面把重点放在利用当地丰富的资源去发展乡村集体企业上。因此,从八十年代开始,以 “五小工业(即小煤矿、小铁厂、小水泥、小化工、小水电)”为基础的晋城乡村企业异军突起,进入超常规发展时期。晋城市委、市政府因势利导,结合建市之初中心城市经济实力薄弱,而本地资源丰富,“五小工业”比较发达的实际,提出建设“明星乡镇”,实施“群马拉车、众星捧月、城乡互动、携手发展”的工业经济发展路子。到1991年,全市涌现出巴公、南村、高都、润城等20多个年产值在7500万元以上的明星乡镇,全市乡镇企业完成总产值101亿元,在全省11个地市中率先突破百亿大关。

  第二阶段: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指导,开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阶段(1992年—1997年)。1992年,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再次为民营经济的发展鼓劲打气,他强调改革开放的胆子要大一些,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同年党的十四大明确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提出了“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份长期共同存在和发展”,全市民营经济又迎来了新的发展。当年个体户达到29000户,比1985年增长44%以上;私营企业发展到410户,是1988年的近9倍。并且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力推进所有制调整步伐。1993年,全市有15家国有企业推行股份制改造。1994年后,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多数大中型企业实行以组建有限责任公司为重点的公司化改造,吸收非国有资本入股,由“工厂制”改组成“公司制”;国有小型企业主要以产权制度创新为重点,放开搞活,改革的主要形式是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兼并和破产。随着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措施的逐步展开,中小型国营、集体企业的民营化进程也稳步推进。特别是1996年后,全国乡镇企业开始改制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与乡镇政府实现“政企分离”。在当时改制过程中,也曾一度出现了波折,部分党政领导怕丢权、丢利,怕在姓“社”姓“资”的问题上纠缠不清,企业领导怕摘掉国有集体帽子后办事难、没靠头,导致改制工作难以推开。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并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认识上的重大突破,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理论和制度保证,注入了强劲动力。广大干部群众思想得到进一步的解放,有力地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1997年,全市个体工商户发展到40327户,比1985年翻了一番,注册资本5.5亿元,比1985年增长了36倍;私营企业1125户,比1988年增长了20倍,注册资本达到2.3亿,户均21万,比1988年增长了100倍还多。民营经济所创产值占到全市地区生产总值30%以上,提供税收20%左右,都比1985年增长了10倍。民营经济的发展为晋城在山西省率先实现基本达小康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一阶段晋城民营经济基本完成了原始资本的积累,可以说是发展的最好时期。

  第三阶段:逐步适应市场走向市场阶段(1998年—至今)。1998年,为了充分发挥民营经济的积极作用,全市对个体私营经济积极鼓励、正确引导,从依靠政策向依靠法规规范发展转变,从注重数量增长向注重质量同步发展转变,从个体经营鼓励向规模经营的私营企业转变,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1999年,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全面推进晋城民营经济发展,全市在高平召开了推进私营经济发展现场会,制定出台了鼓励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放开了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范围、经营范围、申办条件、经营方式,积极鼓励、大力保护民营经济发展。为了支持老、少、边、贫地区发展,工商部门还提出了“先发展、后规范”的原则,把登记权下放到基层工商所,优先、从快、从简为个体户办理有关手续,支持个体工商户逐步完善、规范经营。与此同时,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成立了市场建设服务处,并先后开工和建成了旧体育场市场、福旺多超市、地方风味小吃城、绿欣蔬菜批发市场、下岗职工再就业市场、凤台综合市场、新体育场蔬菜市场等。优先安排下岗职工和进城农民5000余人,基本上解决了个体户经营场所,规范了市场秩序。当年晋城民营经济总量排全省第一。

  2000年,晋城市委市政府为解决工业企业规模小、设备差、污染严重、粗放经营等问题,提出了以“关小、改中、建大”为主要内容的产业结构调整策略,关闭了一批小煤矿、小高炉、小铸造、小水泥,全市民营经济持续低速徘徊,在全省排位由第一降到第六。

  2002年,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004年,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2002年,市政府成立了民营经济管理局和为民营企业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晋城市民营经济联合会”。2003年,市人大四届四次会议提出对民营企业做到三个“一视同仁”,即在市场地位上、社会认识上、资源配置上一视同仁。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2004年9月15日,晋城市政府作出了进一步加快非公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28条)和民营经济发展基金使用办法。2005年2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新中国首部以促进非公有经济发展为主题的政府文件——《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36条),这标志着民营经济正在走向成熟。 随着加大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力度,全市逐步实现“六大转变”和“三项突破”,即全市逐步实现从用旧的观念看民营经济向把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转变,从民营企业家族式管理向现代企业管理转变,从粗放、分散的低水平重复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生产转变,从单一的劳动密集型向与科技并存转变,从不规范经营向高质量、守信用经营转变,从简单的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积极引导转变;在结构调整、体制改革、协调发展上有新的突破。

  2008年9月1日,全国作出统一停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的规定,全市38654户个体户和41个集贸市场从中受益。2011年底和2012年初,针对当时中小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国务院两次召开常务会议,出台了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等多项政策措施。工信部还编制了《“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以支持创新型、创业型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更好地完善落实扶持政策。2012年4月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简政放权,降低税收比例和所得税起征税额,减轻企业负担,取消不合理收费,新出台了《民间投资36条》。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一次明确毫不动摇地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全民经济放在同等位置,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民营经济的地位再次升格。这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为民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到2013年底,全市个体经营户发展到58177户,从业人员104855人,注册资本19.2亿元,户数比1985年增加了36077户,增长了近2倍,从业人员翻了一番多,注册资本增加了18.4亿,增长了18倍;私营企业发展到12915户,比1997年增长了10倍,从业人员占全市农村劳动力总数一半以上,民营经济号称60万大军。其中,私营企业50万人,户均近40人。注册资本356亿元,户均228万元,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64%,税收占40%以上,进出口总额占到2/3。还值得一提的是,农村专业合作社这一新型组织形式随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发展迅速、势头猛增,2013年达到4088户,比上年增长36%,出资总额35.6亿元,比上年增长63%,户均达到9万元,组成人员26864人,比上年增长30%。

  为更加清晰地反映全市民营经济30年的快速发展和数量上规模上的不断扩张,列表说明。

       表1 1985年—2013年个体、私营企业发展户数及增长率
     

年份

私营企业户数(户)

增长率(%

个体工商户户数(户)

增长率(%

1985

0

0

20100

0.00

1986

0

0

20650

2.74

1987

0

0

22999

11.38

1988

46

0

24203

5.24

1989

270

487

18238

-24.65

1990

280

3.73

22797

25.00

1991

292

4.28

24050

5.50

1992

410

40.41

28976

20.48

1993

567

38.29

34281

18.31

1994

865

52.55

38269

11.63

1995

994

14.91

40529

5.91

1996

1050

5.63

40206

-0.80

1997

1125

7.14

40327

0.30

1998

1210

7.55

33816

-16.15

1999

1409

16.44

38681

14.39

2000

1576

11.85

22308

-42.33

2001

1684

6.80

21823

-2.17

2002

2175

29.15

19823

-9.16

2003

2454

12.83

24133

21.74

2004

3487

42.09

23904

-0.95

2005

4985

42.96

25645

7.28

2006

5649

13.32

26829

4.62

2007

6757

19.61

40338

50.35

2008

7156

5.90

38654

-4.17

2009

8765

22.48

35931

-7.04

2010

9543

8.88

44558

24.01

2011

11121

16.53

48063

7.87

2012

11998

7.88

54385

13.15

2013

12915

7.64

58177

6.97

    数字来自晋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表2      1985年—2013年个体、私营企业注册资金额及增长率

          

年份

私营企业注册资金(万元)

增长率(%

户均(万元)

个体户注册资金(万元)

增长率(%

户均(元)

1985

0

 

 

8256

 

4107

1988

210

 

4.56

12855

9.67

5311

1990

2013

34.83

7.19

14633

39.93

6419

1991

4082

102.78

14

20015

36.78

8322

1992

5251

28.64

12.81

24577

22.79

8482

1993

8751

66.65

15.43

53120

116.14

15495

1994

15078

72.30

17.43

56565

6.49

14780

1995

20302

34.65

20.43

50444

-10.82

12446

1996

21480

5.80

20.46

52430

3.94

13040

1997

23837

10.97

21.2

55247

5.37

13700

1998

31201

30.89

25.78

41411

-25.04

12246

1999

49941

60.06

35.44

45551

10.00

11776

2000

61046

22.24

38.73

31004

-31.94

13898

2001

72797

19.25

43.22

26085

-15.87

11952

2002

98717

35.61

45.38

22685

-13.03

11141

2003

155059

57.07

63.18

25587

12.79

10602

2004

295239

90.40

84.67

29657

15.91

12407

2005

332568

12.64

66.71

32564

9.80

12698

2006

1693312

409.16

300

37324

14.62

13911

2007

723438

-57.28

108

257919

591.03

63939

2008

953635

31.82

133

38654

-85.01

10000

2009

1420487

48.95

162

84294

118.07

23460

2010

1720261

21.10

180

150940

79.06

33875

2011

2426381

41.05

218

131727

-12.73

27407

2012

3019407

24.44

252

152842

16.03

35000

2013

3560000

17.88

228

192000

125.62

33000

  
  数字来自晋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从以上两个表格可以清楚地看出,晋城市民营经济30年,发展速度呈快速增长态势,户均资金逐年较大幅度增长,显示了民营经济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

  建市30年来,晋城民营经济各个产业均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全市调结构、转方式、转型发展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全市呈现出第一产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第二产业优化提升,第三产业加快发展的良好势头,形成了开发区高新技术、城区的商贸物流、泽州的装备制造 、高平的新能源新材料、阳城的陶瓷和蚕桑、陵川的旅游休闲度假、沁水的彩枫苗木花卉基地7大非煤产业集群,民营企业向园区集中、集聚、集群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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