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城环工委关于《晋城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制定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就条例草案的具体内容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范丽霞主任指出,城市绿化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搞好城市绿化,对于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制定《晋城市城市绿化条例》要遵循地方立法要求,要立足于解决我市实际问题,增加可操作性、可实施性;要加强绿化整体规划,明确我市绿化长远发展方向,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切实为我市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提供有力法规保障。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将围绕本次主任会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条例的修改完善工作,确保条例顺利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撰稿:于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