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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期:谱写改革“三部曲” 唱响乡村振兴歌

2019-11-15 10:38:00    来源:  

  沁水县被确定为2018年中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试点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坚持高起点谋划、聚焦重点任务,坚持党委领导、集聚改革合力,坚持规范操作、依法依规推进,改革任务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坚持高点定位 做好顶层设计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棘手问题多,工作难度大,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完善的工作机制是推动改革的重要保障。一是组织保障到位。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单位和各乡(镇)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组。乡(镇)、村均成立由党组织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从全县各单位抽调能力强、素质高的七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县产权办,进一步加强了工作力量,为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证。二是安排部署到位。县委、县政府多次组织召开改革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坚持把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全县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县、乡(镇)、村三级书记层层签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标责任书》,确保压实工作责任。三是过程规划到位。结合全县实际,针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涉及到的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等环节,制定出台了《沁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沁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等各类指导性文件8个。为保证过程规范、运行有章可依,制定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例会制度》和《月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和了解各乡镇、村改革动态和存在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四是业务指导到位。领导组先后组织乡、村干部赴太原杏花岭区、陕西渭南市华州区、山东省昌乐县、陕西榆林榆阳区等地学习先进经验,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准、落细、落实,改革政策用足、用活、用好。县产权办组织全员培训、邀请省市专家解疑释惑、深入基层现场指导,同时在每个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累计培训人次达8000余人。

  强抓关键环节 压实改革程序

  加强宣传发动,确保家喻户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关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为了让群众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县、乡(镇)、村层层召开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动员会;县产权办印制了宣传资料10万份,并在各自然村张贴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公开信》,在全县道路卡口、乡村醒目位置悬挂大量宣传条幅。包村干部驻村蹲点发放宣传手册、入户宣讲政策,播放改革宣传片,让群众直观了解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工作流程和重大意义,为深入推进改革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清查摸底,做到“四个严格”。一是严格清查程序。制定出台了《沁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环节,明晰工作程序,总结出“十三步”工作法。围绕“四不差”开展工作,即资金不差、资产不差、资源不差、债权债务不差。二是严清分类账目。各乡(镇)按照“账据、账账、账款、账表、账实“五相符”的原则,在群众参与监督下,全面清查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客观评估经营性资产,严格依法量化村集体资产,建立规范的经营性、非经营性和资源性分类账。三是严把操作流程。严把宣传发动、资产查验、资源实测、合同清理、公开公示、档案整理“六关”,全程留痕,把家底摸清。四是严翻历史旧账。全县14个乡(镇)引进会计事务所全程把关,结合土地确权成果、林改台账、国土二调成果,吸收“三老”(村里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会计及老监委会成员)参与监督,厘清历史遗留账务问题。对集体拥有的林地、宜林地、机动地等集体资源性资产进行全面摸底,力求做到清查全面、真实、准确,不遗不漏,为全县股权量化打牢了基础。

  身份确认,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标准。综合考虑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关系和对集体经济组织贡献等因素,以《农村土地承包法》为依据,以生产生活历史、土地承包关系以及与集体经济组织权利义务关系为参照,科学设定成员身份确定条件。二是明确原则。本着“有法依法、无法依规、无规依民”原则,妥善认定成员资格,做到全面、准确、不遗漏。制定了“依法依规合理登记、世代农户上门登记、户地分离询函登记、群众认可大会登记、无户无地不予登记”口诀,以村为单位,以户籍为基础,进行分类登记,由村“两委”进行资格初审,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张榜公示。对有异议的,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对嫁出嫁入、双重身份、空挂户等特殊群体,坚持依法依规,集体讨论、民主投票确认,确保了成员身份界定公平、公正、合情、合理。三是明确方法。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三入户两公示”即: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征求意见一入户,人员摸底二入户,成员身份告知三入户,成员身份确认办法一公示,成员清册二公示。立足实际,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全县共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66558人。

  股权设置,做到因村施策。一是坚持科学制定方案。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前提下,各乡(镇)从各村实际出发,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综合考虑承包地面积、家庭人口、劳动积累贡献等因素,因地制宜设置人口股、家庭股、土地股等多种股份,科学制定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方案。二是坚持尊重群众意愿。资产量化范围、股权设置办法经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三是坚持“一村一策”。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因村制宜,分类指导,杜绝“一刀切”。同时,明确资产量化范围,明确股权量化人员范围,明确资产量化方式,明确股权设置。按照组织章程建立收益分配制度,明确收益分配的范围、依据、顺序、比例和程序,并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经管站审批执行。四是坚持静态管理。实行“生不增、死不减、入不增、出不减、户内继承、社内流转、权随人(户)走”的静态管理办法。五是严格选举程序。按照农村党组织提名、乡(镇)党委政府审核把关、股东代表投票选举的程序,理事长由支部书记担任、副理事长由村委主任担任,监事长由监委会主任担任,突出了基层党组织在改革初期的领导核心作用。

  探索典型引路 强化成果应用

  为防止出现“搭个空架子”、“发个空本子”、“干部空忙活”、“群众空欢喜”的局面,坚持在典型引路,培育乡村振兴新引擎上做文章,形成了以辛家河村、杏则村、山泽村等为引领的“产权改革+”五种模式。大力支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托本村发展优势,充分利用本村现有资源、资本和资产搞好各种经营活动,壮大集体经济。模式一:产权改革+“资产盘活”,因地制宜,积极盘活用活村级资源。如:端氏镇山泽村以山东贝隆公司为载体,以杜仲种植为纽带,形成了连股、连利、连心的“三连”利益共同体,将贫困户全部纳入合作社,变单家独户脱贫为抱团发展脱贫,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变被动脱贫为主动脱贫,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7305元增加至2018年的8732元,有效解决了传统农业松散、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带动农村产业发展,助推贫困户脱贫;龙港镇辛家河村将村集体闲置的43.5亩土地租赁给沁水源通饲料有限公司,盘盈盘活了集体资产,村集体每年可得土地租赁收入6万余元。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投资入股其他企业,每年保本收益20万,村集体历史上第一次有了集体收益。模式二:产权改革+“抱团取暖”,具有相似禀赋地理条件的村联合经营,共担风险。如:苏庄乡做响“水乡”名片,以当处庄为中心,联合其他五个村共同成立了东凹山泉水厂,开启了全乡共同参与的新模式,实现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模式三:产权改革+“变废为宝”,激活闲置资源,挖掘开发潜力。如:土沃乡杏则村以打造连翘观光区为主题,将闲置的废旧房屋改建成青年客栈、农家乐,带动部分村民用闲置房屋做民宿,将村内闲置资产变为“真金白银”。打造了24公里森林徒步道,正在继续打造自行车道、越野车道等,通过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开启了农村带动发展新模式。模式四:产权改革+“放大优势”,发挥本地资源、资产或资金优势,拓宽增收渠道。如:龙港镇宣化社区充分利用地利优势,发展第三产业。以后勤服务为支点,借助“外脑”,引进资本,聘请团队,撬动现代服务业市场,组建了祥达集团后勤沁水分公司,打破了多年来的房租依赖,开拓了新的增收渠道。模式五:产权改革+“多元投资”,动活脑子,多渠道运用资本资金,促进发展。如 :2018年,郑村镇侯村村将年度村民福利每人3000元入股大象饲料厂,当年人均分红450元;村民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入股山西龙骏艾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每人2万元,按10%的比例进行分红。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赋予了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激活了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了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

  (供稿:沁水县委改革办 编校:政文社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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