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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期:推行“12345”新举措 开启政务服务新时代——陵川县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2019-11-28 11:22:00    来源:晋城政研与改革  

  2019年,陵川县坚持“三对”要求、“六最”标准,抢抓“机构改革”和“新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入驻”机遇,聚焦“一门服务”“一网通办”“一章审批”,采取“12345”工作举措,全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优化“一个机构”

  一是重建组织架构。新组建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作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将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政务服务中心,调整为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管理,构建起“一局两中心”管理格局,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奠定了结构基础。

  二是明确改革进度。各项工作均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市县两级“一窗式”综合受理审批网络系统即将上线运行,所有已划转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政务服务事项可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初步形成“集中受理、集成办理”的审批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

  三是充实人员编制。通过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工作调动等方式,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人员数量得到充实,人员结构得到优化,目前共有工作人员29名(其中公务员7名、参公人员1名、全额事业人员18名,自收自支人员3名)。

  二、以优化管理为牵引,实现“两个规范”

  一是制定两个《方案》,规范了制度流程。制定《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陵川县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目标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为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推进过程中,根据改革要求和实际需要,抓紧建章立制,有序推进队伍和职能的匹配融合,先后出台《关于明确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过渡及试运行期间审批事项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7项文件制度,明确了管理运行框架,理顺了审批运行机制,逐步完善了体制机制建设。

  二是制定《标准清单》,规范了职权划转。按照“相对集中、宜划则划”的原则,在山西省县级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标准清单(2018年版)基础上,重点围绕“投资项目线”“市场准入线”“社会民生片”(两线一片),对全县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多轮梳理,出台并公布了《陵川县首批划转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及关联事项清单目录》,进一步明确了标准、规范了流程。

  三、以提高效率为根本,推动“三个集中”

  一是行政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相对集中。根据梳理出的首批划转事项清单目录,将13个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的158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行政许可121项,其他权力37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构建“相对集中、集成办理”的审批服务体系。

  二是暂不具备划转条件的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梳理出首批拟不划转事项67项,涉及到6个单位<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环保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局和农机局)、文化和旅游局>,要求其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

  三是审批科室和人员向大厅集中。结合实际情况,以上暂不划转事项单位,具备入驻大厅条件的单位按批次进驻大厅,目前,交通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教育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司法局、税务局、医保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残联等12家单位已进驻,人社局机关养老保险所、失业保险所、社会保险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退休管理股、工伤保险中心、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等8个单位整体入驻。

  四、以便企利民为动力,采取“四项措施”

  一是推动实现“审管衔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改革原则,实行“审管分离”“集中审批”,建立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7项审管衔接和联动机制,实现了审批和监管衔接顺畅。

  二是推动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5月29日,举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审管衔接备忘录签署暨集中审批印章启用仪式,封存审批印章19枚,启用了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批专用章,正式开启“一枚印章管审批”。

  三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8月份以来,通过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个别抽查等方式,推动全县各职能单位在“山西省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监管行为数据上报,目前全县完成业务数据汇聚2212条,排名位居全市第二。

  四是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目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软、硬件设施的配套调试已完成,具备了公共资源交易进平台的基础条件,11月底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与此同时,加快推进制度机制配套,草拟完成并即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四项规范性文件,为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提供根本制度遵循。

  五、以改革发展为目标,取得“五个成效”

  一是审批流程不断优化。在接受审批申请后,根据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性质进行整合,实行闭环式审批新模式。将业务窗口划分为6个审批股室,实行小范围闭环式审批模式,即同一审批股室内一个窗口受理,车间式流水线审批,对简单事项实行立等审批,对联办事项实行一窗办理,对踏勘验收实行统一勘验,通过一个窗口流转闭环式审批服务,有效解决群众了“多头跑路、来回跑路”问题。

  二是审批环节不断精简。对于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要求必须勘查、评审、验收的环节一律取消。仅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商品房销售和买卖登记、城市基础建设和人防工程等方面就减少、合并审批环节达19个,初步实现了填一份表、报一次资料、同时出证。

  三是审批时限不断压缩。初步实现审批主体由“分散”向“集中”的转变;审批资源由“部门化”向“集约化”转变;审批通道由封闭的“玻璃门”向开放的“旋转门”的转变;审批方式由“差异化”向“标准化”的转变;审批过程由“权力”向“服务”的转变;审批监管由“以审代管”向“宽进严管”的转变。通过重点领域“一窗办”改革,实现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为3个工作日;工程项目审批时限较全省标准压缩27%;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较全省标准压缩21%;项目备案时限较全省标准压缩80%;项目审批时限较全省标准压缩75%(特殊程序除外)。

  四是审批效率不断提高。通过推行集中核查、集中评审、集中验收的审批方式,统一了审批标准,实现了规范审批,提高了审批效率。截至目前,共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梳理578项,从事项名称、依据、编码等各个环节,按照省市统一标准全部录入到陵川县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开;已梳理全国、省、市、县统一标准审批事项258项,且总数量还有进一步增加的空间,有效提高了审批效率。

  五是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设置综合便民服务和咨询台,制定《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单》,专门安排3名专职帮(代)办工作人员提供无偿服务,打通了便企利民服务“最后一公里”,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使群众和企业在办事创业中有更多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公信力和服务能力,构建了高效便捷、权责明晰、统一协调、运行规范的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体制,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打造“三对”“六最”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下一步,陵川县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省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为牵引,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成果,大力推进“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落地,加快建设数字政府,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便捷、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切实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供稿:陵川县委改革办 编校:改革督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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