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书记张志川同志对落实《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相关单位必须提高站位,确保政策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张志川书记重要批示精神,9月17日,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孙世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就落实批示精神进行安排部署,并对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11家相关责任单位具体落实措施、时限和工作程序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改革办(市综改办)常务副主任王志强首先传达了市委书记张志川重要批示精神,并宣读了《关于 <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对11家相关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进行了明确。
孙世新指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是我市出台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对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助推高质量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一项严谨的系统工程,11家责任单位作为政策的具体执行、推动部门,环环相扣、缺一不可,要从五个方面抓好落实,即提高站位抓落实、解放思想抓落实、形成合力抓落实、压实责任抓落实,严督严查抓落实。
孙世新强调,今天参会的各责任单位要以“三项制度”为遵循,按照张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一是首问负责制,各单位具体负责人在政策解读、落实过程中要积极回应百姓关切,接到群众电话要及时回复,只说怎么办,不说不能办,严禁推诿扯皮、推卸责任。二是限时办结制,根据会议精神、要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拟定相关细则,限时办结并报送市委改革办。三是责任追究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跟踪督办,对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执行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确保市委出台的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公室主任宋军民及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