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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七届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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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2 04:32:18 来源: |
7月24日下午,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张九萍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七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我市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七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三次全会部署,在深化“供改”和“综改”上进一步加大力度。
一是要狠抓改革试点。对改革试点要加强统筹,全程跟踪,对于我市承接的上级改革试点任务,要瞄准“第一方阵”目标,已完成的试点任务要尽快在面上推广,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要及时总结推广,进展缓慢和管理不规范的,改革牵头部门要督促整改落实。在推进现有试点任务的同时,还要继续主动争取上级试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积极向国家部委和省里争取试点,有试点,就会有政策、有扶持,就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要通过试点,着力营造鼓励开拓创新、大胆改革探索的浓厚氛围。
二是要强化改革督察。改革牵头部门对已经推出的改革开展督察是抓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骆书记已就全省改革督察工作作出了安排。市委改革办要对各县(市、区)、市直各涉改部门上半年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察。要把改革办集中综合督察、改革牵头部门专项督察和改革任务承担单位自查相结合,对照年初市委下达的改革要点和改革台帐确定的任务,各县(市、区)、市直各涉改部门都要对上半年改革任务完成情况来一次认真自查盘点,市委改革办和改革牵头部门要逐项督察,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以强有力的督察问效确保全年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要充实改革力量。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37次会议明确要求,各地要配齐配强各级改革工作力量。省委改革办在《关于全省改革工作的督察调研报告》中指出“市县层面的改革机构建设不够完善”,同时在下达我市的《督察意见反馈书》中明确指出我市“县一级抓改革工作的力量不足”。针对省里反馈指出的问题,市、县编办要抓紧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方案,充实改革工作力量,确保改革办机构建设按照上级要求尽快落实到位。此项工作由王晋峰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四是要创新考核机制。加大改革创新在干部考核和提拔任用中的权重,建立健全改革容错纠错机制,形成允许改革有失误、但不允许不改革的鲜明导向。市委组织部要贯彻以上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干部考核制度和改革创新合理容错的具体办法,注重在深化改革一线发现干部、重用干部,为改革实干者施展才华、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是要推进问题整改。根据省委改革办《关于全省改革工作的督察调研报告》和下达我市的《督察意见反馈书》指出的“八个不够”共性问题和四个方面个性问题,市委深改领导小组已就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涉改部门要逐项对照,对症下药,限期整改。7月底要落实整改方案,9月底提交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此项工作由王晋峰同志负责落实。
六是要加快重点领域改革。对省、市重点部署的国资国企改革、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等事项,各分管市领导要切实担负起职责,按照年初确定的时间进度扎实推进,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盘点,严格问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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